12月17日,国办督查室发布《关于河北省霸州市出现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
内容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明令禁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明确提出,各级政府都要节用为民、坚持过紧日子,有序合理压减非税收入,坚决防止各种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
但是,仍有个别地方无视中央三令五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规。
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近日派员赴河北省霸州市进行了明察暗访。
督查发现,霸州市严重违反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违规出台非税收入考核办法,向下辖乡镇(街道、开发区)下达非税收入任务,组织开展运动式执法,出现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引起企业和群众强烈不满。
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21年9月份,霸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霸州市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违规提出将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并将非税收入完成情况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10月份,为弥补财力紧张及不合理支出等产生的缺口,霸州市在6月份已经完成非税收入预算7亿元的情况下,向下辖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分解下达了3.04亿元的非税收入任务。
11月份,为进一步促进乡镇(街道、开发区)加大非税收入征收力度,霸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经济运行工作考核细则》,违规设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考核,明确税收收入得分权重为20%,非税收入得分权重为80%。在霸州市采取多种督导措施的推动下,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街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多种名义,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集中罚款、摊派、收费。
据不完全统计,10月1日—12月6日,霸州市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入库和未入库罚没收入6718.37万元,是1—9月罚没收入(596.59万元)的11倍,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547家,平均每家罚款、收费2.64万元。11月份,13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出现明显的运动式执法,当月入库罚没收入4729.57万元,是1—9月月均罚没收入的80倍。从督查情况看,霸州市此次出现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手法五花八门,逐利特征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