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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不成再生一计!美国又瞄上中国的“软肋”

作者:
2021-12-07 10:28:45

三是限制同中国的技术合作。比较典型的是,今年6月,美国通过了《2021年美国创新和竞争法案》。该法案以《无尽前沿法案》为母本,将《2021年战略竞争法案》《2021年迎接中国挑战法案》等相关立法作为修正案加入其中,在AI技术、AI芯片、机器人、量子计算、脑机接口、先进材料等新兴和基础技术领域限制了与我国的合作。

2020年9月,我国在全球数字治理研讨会上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旨在为全球数字治理及相关国际规则制定提出中国方案。但是,欧盟和美国认为人工智能及生物特征识别和语音识别等相关技术提出了更多传统技术未遇到过的伦理问题,在这些领域,欧美同中国在隐私和人权问题上存在根本性差异。

值得警惕的是,TTC旨在促成美国和欧盟达成人工智能和网络安全通用标准。在人工智能领域,TTC旨在建立监管合作的共同框架,该框架将供美国和欧盟的法规参考。在网络安全领域,TTC将确保欧盟和美国根据国际标准和行业最佳实践,发起技术对话,以相互承认网络安全认证和合格评定制度。显然,TTC的目的就是排斥中国方案,试图将美欧标准作为全球人工智能和网络安全的唯一标准。

近些年,中国科技企业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海外投资日益增多。根据安永发布的《2020年全年中国海外投资概览》,按交易金额计,数字媒体产业(TMT)是168.5亿美元,为最大行业,在投资总额中占比达36%,主要投资于低敏感的硬件制造、软件开发及IT服务等领域;按交易数量计,TMT是135宗,同样为最大行业。

美国长期以来对来自中国的投资进行着严格的审查和调查,特别是2020年2月正式实施《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将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关键个人数据(TID)相关领域列入强制申报审核范畴,严格限制了中国在这些领域投资美国企业或接触相关产品和技术。欧盟于2020年10月正式实施《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条例》,审查范围就包括人工智能、半导体等关键技术领域。新成立的TTC,将加强欧盟和美国在投资筛选上的合作,预计双方将在审查范围上达成一致意见,共同遏制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投资。

(责编:杜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