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各地要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机构养老。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下同)、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并提供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养老服务。
此外,意见提出,各地要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问:目前,我国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约有4000万人,75%以上的老年人至少患有一种慢性病,老年人“长寿不健康”问题凸显。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哪些举措?
答:意见聚焦解决老年人健康养老最紧迫的问题,推进各项优质服务资源向老年人的身边、家边和周边聚集。
围绕提高老年人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意见提出,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扩大医联体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的范围。
在解决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问题方面,意见提出,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发展“互联网+照护服务”,积极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和护理型养老床位;完善现有试点,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此外,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卫生健康部门与民政部门要建立医养结合工作沟通协调机制。
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提倡积极老龄观
问:安享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晚年是每一位老年人期望的生活状态。在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方面,意见提出哪些措施?
答:意见提出,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采取促进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等办法,推动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各地要通过盘活空置房、公园、商场等资源,支持街道社区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活动场所。
意见还要求,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在学校、医院等单位和社区家政服务、公共场所服务管理等行业,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
此外,意见提出,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从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强化社会敬老等方面提出系列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