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的渗透无处不在,比较典型的就是互联网社交平台,例如脸书、推特在全球有数十亿用户。
这些用户源源不断地给平台创造巨额收益,但是这些互联网平台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常设机构,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国家都无法对互联网平台征税,这是很不公平的。
现在游戏规则变了,未来只要互联网平台在任何一个国家有用户,在创造价值,所在国就能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征税。
这一条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作出的妥协,因为按照“价值创造地”而不是“常设机构”方式征税,其实就是西方国家向其它国家让渡了部分税收征收的权利。
因为按照第一条支柱约束条件测算,全球大概有100个跨国企业符合双支柱最低税率征收范畴,其中美国企业就占53个,加上欧洲企业要超过70%。
“价值创造地”征税规则确立之后注定会对全球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
2 谁受益谁受害?
这个全球最低税率确定之后,对哪些国家有利呢?
从财政收入的角度,凡是参加这个全球企业最低税率的130个国家都是利大于弊,至少国家税收收入将得到提高。(这也是吸引发展中国家广泛参与最为重要的原因,毕竟能带来财政收入提高就是眼前的利益,至于长远有啥利弊,对于民主体制政治家而言,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根据国际经合组织测算,这个全球企业最低税率实施之后,将给全球参与这个计划的政府每年带来1500亿美元左右的增量税收收入。
当然,美国是最大受益者,估计每年能增加700亿美元的税收收入,欧盟与中国其次,大致每年能有100亿美元左右的增量税收收入。
增量税收蛋糕来自于哪里?
全球大型跨国企业。
过去这票跨国企业都把欧洲总部搬到低税率国家(地区),比如苹果、谷歌、微软总部就在爱尔兰。
现在这个最低税率原则出台,估计会有很多跨国企业从低税率国家搬出,回归自己的母国。
另外低税率国家与地区(传统的避税天堂)也是这个全球最低税率的受害者,包括爱尔兰、匈牙利、爱沙尼亚、英属开曼群岛、百慕大等等都将受到这个全球最低税率的巨大冲击。
跨国资本为什么不动用自己的影响力阻止全球最低税率原则的达成呢?
因为过去几十年跨国资本跑到低税率国家与地区避税已经引发了全世界政府的公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