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仅仅为了强迫商家站队,就无限制地压着商家的现金不归还,很有可能就让那些微薄利润的商家们,安全垫被撤走,游走在倒闭和生存的生死一线上。
所以,占着「独家合作保证金」不放,对整个行业来讲,造成的恶劣影响程度,绝对不仅仅是数字这么简单,更有很多无形的后果,不能不评估。
第三,计算罚款时,如果根据违法的年数来计算每年的罚款金额,比一次性只计算一年销售额作为罚款基数,会更让人信服。
如果美团只在2020年强迫商家二选一站队,那么3%销售额的罚款额度,是恰当的。
但是,如果美团从2018年就开始,持续了3年零4个月,不断地强迫裹挟越来越多的商家到它家的平台,不能到对手的平台上开店,所获得市场占有率、竞争优势,又岂是1年违法行为能够相提并论的?
一家寡头企业,其违法行为要承担的后果,必须和所有年份的违法行为中获利的程度,相匹配。
假如美团的类似行为,没有被发现,或者隐藏得非常好,持续了10年时间,导致成为一家独大的局面,难道只缴纳1年销售额3%的罚款,就可以一笔勾销吗?
第四,对于仍然采用向市场补贴、让利的方式野蛮抢占市场、处于成长期的公司而言,罚款金额不能简单基于销售额,不能采用和成熟性公司一样的策略。
这就如同于给上市公司估值。资本市场对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估值,采用的是完全不同的方式。
尤其是对于尚未盈利的公司,如果采用基于财务指标的市盈率(P/E)方法,而公司依然处于亏损状态,难道就没有给股票估值吗?
不会的。
市场会详细考察公司的营业收入、平台成交额(GMV)、活跃用户数、活跃商家数等各种不同的指标,综合进行估值。
所以,对于美团这种疯狂扩张新业务(打车、社区团购)的公司而言,无论是公司内部,还是资本市场,关注最高的根本不是销售额指标,而是平台成交额(GMV)、市场占有率、活跃用户数、活跃商家数。
处于快速成长期的公司公司,也会有意地降低收入,从而笼络更大的市场地盘。
它未来的发展潜力,根本不是当前阶段的销售额能够预示的。更一针见血地说,它们从强迫商家二选一、加速垄断的违法行为中获得的利益,还没有完全体现到当期的销售额中,而是留待以后天下一统之后,再加速变现。
所以,对成熟期的阿里巴巴的罚款,可以基于上一年的销售额来计算;
但是,对于高速成长的其他公司而言,应该采用更科学的方式,比如:基于平台交易额、未来成熟以后稳定的毛利率,计算预期中的销售额。
当然, 由于我国对于互联网公司涉嫌垄断行为的立法,尚未健全,没有建立对垄断行为获利程度的科学评估模型,所以只能说,当前的罚款,在目前阶段的法律框架下,是暂时合适的。
我们期待国家,未来继续完善《反垄断法》,进一步加大对垄断行为的定性、定量评估模型,更好地站到消费者、市场参与主体、灵活就业人员一边,和互联网寡头企业博弈下去。
2
美团收到的罚款金额,低于资本市场的预期,短期来看,利空出尽是利好。
但是,对于「联想」,以及台前的杨元庆、幕后的柳传志而言,这个周末就笑不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