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届会议对“死刑问题”决议草案(A/HRC/48/L.17/Rev.1)进行表决,本次投票29国赞成,包括中国在内的12票反对,5国弃权。
反对方除了中国,还有巴哈马、巴林、孟加拉、喀麦隆、日本、印度、利比亚、毛里塔尼亚、巴基斯坦、索马里及苏丹。
10月10日,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网站发布我代表团采取行动前的解释性发言。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布的文件显示,“死刑问题”决议草案由澳大利亚、法国、德国、以色列、蒙古国、英国等逾50国联合提出。
其表示:“欢迎废除死刑的国际趋势正在继续,许多国家正在暂停使用死刑,并欢迎各国为限制适用死刑而采取的一切措施。”
根据10月8日的投票结果,阿根廷、巴西、法国、德国、韩国、英国、委内瑞拉等29国对“死刑问题”决议草案投下赞成票;中国、日本、印度、巴基斯坦等12国投下反对票;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5国弃权。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网站10日发布我代表团采取行动前的解释性发言。全文如下:
主席女士:
中国同巴林代表团一样,要求对L.17/Rev.1号“死刑问题”决议草案提出表决。
死刑问题是属于一国主权范围内的立法和司法问题。
国际社会在死刑存废问题上并无共识,很多国家都认为,处理包括死刑在内的各种刑罚的存废问题时,必须充分考虑各国司法体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背景等因素。
中方实施“保留死刑,严格适用死刑”的政策。这是由中国社会的具体情况和打击犯罪的具体需要决定的。
中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适用死刑也有严格的使用标准和核准程序。
人权理事会讨论和通过关于死刑问题的决议,应该采取客观、公正、平衡的态度,尊重各国司法主权。
我们不赞成将司法问题人权化,更不赞成炒作死刑透明度问题。中方将对L.17/Rev.l 号决议草案投反对票。
谢谢主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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