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搞清楚恒大财富与恒大集团是什么关系,这些理财产品是否属于恒大自融自担保的产品?
其次,这些理财产品发售对象是谁?发售形式如何?是否涉及触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第三,在发售理财产品时,是否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购买者?如果有,有可能涉及触犯集资诈骗罪。
这些疑问,也许会在以后有关部门的调查中得到厘清。
也许,最终结果是没有人犯罪,但有人丧失商业道德则是确定无疑的了。
9月10日,许家印在恒大财富专题会上说:“要确保所有到期的财富产品尽早全部兑付,一分钱都不能少。”可人们发现,他老婆丁玉梅已提前完成兑付,确实“一分钱都不少”。恒大财富董事长杜亮承认自己已经提前兑付,原因是“家里有急事”。
这可真是“豪绅的钱如数奉还,百姓的钱三七分成”!愤怒的维权者们,已经准备冲向“黄四郎”的老家了。
(责编:杜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