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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阿富汗一直以来是一个“散装”国家,自始至终缺乏强力的中央集权政府,全国大部地区处于部落或军阀的统治下,广大民众普遍都对国家、法治观念毫无认同感,任何行政命令是否能得到贯彻执行,完全看当地军阀或部族首领的态度。
这种格局下,正是适合毒品蔓延的温床,阿富汗的罂粟种植和鸦片贸易几乎贯穿了它的历史。
19世纪末的阿富汗统治者,看到英属印度通过向中国等地贩卖鸦片取得巨大利益后,也想分一杯羹。于是,时任阿富汗统治者阿卜杜·拉赫曼汗(1880 年—1901 年)从英属印度引入了罂粟、大麻种子,鼓励农民种植。
这项政策得到了阿富汗当地部族的积极响应,越来越多的鸦片、大麻种植地出现在阿富汗贫瘠的土地上。
限于地理因素的影响,阿富汗种植出的毒品作物基本都是在南亚市场销售,然后再被转运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区域。
根据史料记载,阿富汗的鸦片“品质”较好,因此对南亚本土的鸦片产业造成了巨大冲击,这使得英印当局下达法令:要求严厉打击南亚以外的鸦片贸易。不过,英国殖民并不能阻止阿富汗鸦片不断分食自己的“蛋糕”。
更讽刺的是,阿富汗出产的鸦片的吗啡含量高于其他地方,一度被西方医药公司所青睐。
到1979年,阿富汗加上邻国巴基斯坦普什图部族区的鸦片产量,占到当时全球总量的5%。
但这远远谈不上如今“毒窝”的程度。外来侵略和其带来的乱局,酿成了阿富汗真正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