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是说,航母的远海航行和训练必将成为一种常态,那么完全可以把航母舰队派遣到澳大利亚周边海域,用他们的话叫做“自由航行”。
是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7(1)a条度自由航行已经法典化。
是指每个国家,不论是沿海国还是内陆国,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船舶在公海上除受船旗国管辖外,不受其他国家的管辖或支配,不受任何强制性海上礼节的拘束,也不承担交纳任何通行税的义务。
美国签署了该法案,但一直没有获得美国国会的正式批准,但美国军舰却频频把南海、台海和东海当成美国军舰“自由航行”的主要路线,澳大利亚也频频派遣军舰跟着美国军舰一道“自由航行”不说,还搞什么联合演习。
因此,中国组织航母舰队到澳大利亚周边海域自由航行,法理依据很充分,但澳大利亚人一定很清楚用意,也才能体会到什么叫做真的“威胁”,这不就是澳大利亚通过自己的反华言行自己“呼唤”来的吗?你染澳大利亚需要被“威胁”,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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