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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集体注销公司背后,利益内幕终于被扒开!

作者:
2021-05-07 10:11:10

以社会我爽姐的思维,我估计第一反应肯定是“TMD烦死了,谁帮我把这个鬼机构给弄掉”……

但法治社会,没法操作,于是只能退而求其次,注册另一家由自己亲朋好友代持,自己幕后实际操控的皮包公司,以技术服务、影视剧宣发乃至设立投资基金等名义,向制片方把其它1.1亿元给收了。

不单单郑爽这么做,大部分市场价格能超过五千万的流量明星都在这么做,在2018年限薪令颁布之后,这种行为已经成为了常态。

第三层:明星们各种公司的注册逻辑,是哪里的税收政策最优惠,能帮艺人合法避最多的税,就在哪里注册。

笔者就以海南的税收政策来说吧。

2016年4月20日,海南实行了《海口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几乎就是为那些想要隐瞒收入并且合法避税的明星量身打造的政策。

如果你这个公司操作足够风骚,甚至可以不交什么税还让政府倒贴,哦不,补贴你钱。

下文部分,非专业人士可以划过。但就算你划过,也很难不注意到那些丰厚的数字。这些补助,都是咱纳税人的钱啊。

第四条 对在本市新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影视企业,按以下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一)实收资本在2亿元(含)以上的,给予500万元补助;

(二)实收资本在1亿元(含)以上不足2亿元的,给予200万元补助;

(三)实收资本在5000万元(含)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100万元补助;

(四)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含)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补助。

第五条 对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影视企业用于本市影视产业项目的贷款,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期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企业通过本市担保机构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并能按时还贷的,给予担保费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