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认罪,这事算过去了?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黄之锋认罪了?!
11月23日,已解散的“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与成员周庭及主席林朗彦,涉嫌去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事件而被控。三人今天到西九龙法院应讯,承认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控罪,法庭裁定罪名成立。3人全部还押,等待12月2日判刑。
法庭宣布后,黄之锋丑戏做足,他走到犯人栏前,向旁听的“支持者”喊道:“各位顶住,加油!知道大家外面更加辛苦,继续努力!”黄、周与林三人由囚车押走。黄、林两人戴着手铐到达收押所的画面也被港媒曝光。
今年8月聆讯时,黄之锋及林朗彦否认控罪,案件被押后至今日受审。而就在昨天,两人突然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表示自己改变意向,会在庭上认罪,更预测自己有可能实时被监禁。
从拒不认罪到突然改变,黄之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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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黄之锋及其他两人的违反事实。
2019年6月21日早上11点,黄之锋、林朗彦及周庭与逾400名示威者在夏悫道聚集,其中黄、林在天桥下,用扩音器呼吁示威者包围警总,其后大批示威者前往军器厂街。不久,示威者拦阻一辆驶进警总的警车,黄再于该警车出入口以扩音器指警总有两个出入口。而林朗彦也呼叫口号及拍手和应。之后众人走至警总外,有示威者用水马、雪糕筒等推向警察防线。
中午11点半至1点左右,黄在警总外扮演一个领导者、组织者的角色,高叫包围口号,示威者也跟随叫喊。他站在较高的位置发出讯息,包括呼吁示威者召更多人到场包围、感谢示威者包围及堵路、要求卢伟聪出来谈判、否定警方专家诚意、提醒示威者要带水及雨伞。
晚上10点,约9000名示威者占据警总外多条马路。黄叮嘱示威者保存体力、互传消息,并于11点以扩音器叫示威者半小时后举手投票,表示去留意向。期间有示威者向警总外墙及电梯投掷鸡蛋等,并且涂鸦及毁坏闭路电视。事件中交通严重受阻,多个警察部门也暂停服务,最后一批示威者直到凌晨近4点才离去。
事实证明,黄之锋就是策动黑暴的大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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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黄之锋在其社交媒体上上传了一份文件,是关于被控罪名的,按照罪名我们找到相对应的香港法例。根据第245章《公安条例》第17A(3)条订明:
黄之锋的行为已构成犯罪——
(i)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5年;及
(ii)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及监禁3年。
也就是黄之锋现在认罪,根据《公安条例》规定,按照现在的控罪,法官判处的量刑有可能是罚款及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