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出来前两天,另一个见事不妙的陈方安生直接声明自己80岁了,得退出政界了,从此归隐江湖,不再过问政事,辞任“公民实践培育基金”董事,并意外地呼吁起年轻人守法。
6月30日这天,从伦敦回到香港上网课的罗冠聪赶紧和周庭、黄之锋一起宣布退出港独组织“香港众志”,辞去一切职务。
这里我必须解释一下,为什么港独派这么畏惧《国安法》。
《国安法》第一厉害的是在香港法律中,将“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主义”以及“与外国执力勾结,危害国家安全”定为犯罪,仅破坏财物一项就可以构成恐怖主义(不能烧地铁了),最高可以判无期徒刑,得把牢底坐穿。
这里就必须要讲一下香港历史上著名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了。
大家应该在各个新闻里常听到这个名词,这条法律就是香港基本法里用来防港独、防叛国用的,2003年董建华推动第二十三条立法,反对派就跑出来捣乱,说限制言论自由什么的,还在七一那天搞了个50万人大游行,行政会议成员田北俊干脆辞职,2003年这次方案就给撤回了。
一个国家设法律防止分裂,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英国不让北爱尔兰分裂,西班牙不让加泰罗尼亚分裂,美国不让德克萨斯分裂,但他们偏偏喜欢在香港搞分裂,二十三条一直没正式通过。
后面每次一提这件事反对派就跳出来捣乱,反反复复都是那几个理由,加上英国一直在暗地里递刀子,扶持这些政党上台,这个工作就一直没法展开。
大家别看香港富裕就觉得香港的一切都是对的,其实香港政坛这种恶心事特别多,像英国佬故意在新界留下“丁权”系统,让香港的房地产畸形发展,每次一讨论废丁权或者开发新土地,就有一些恶心极了的政客跳出来说这是欺负香港农民,破坏香港农业生态,总把一件脏活说得冠冕堂皇。
我为什么对这种事这么熟悉呢?是因为我以前有个香港同事,天天跟我讨论这个,他就是被那种政客洗过脑的人,我一听他说完就觉得不对,逻辑不通,你为了保护少部分人的丁权,就要让绝大部分人住着地球上最贵的房子?交着全地球最贵的房贷?这是什么道理?我会一条一条反驳,这哥们就发一大堆香港这种政客的理论给我,什么人权啦环保啦,各种道德高地,每次看得我都想抽死他。
2019年修例风波发生后,我们俩在微信上对骂了一场,互相指责对方SB,也互相拉黑了。
这次香港因为修例风波,把我们这搞火了,属于给你脸不要脸这种,干脆直接走国家最高立法流程,一步到位,先搞出个《国安法》来做基本法的补充,二十三条我们后面慢慢搞。
《国安法》第二厉害的,是特首将任命特别法官审理国家安全案件(不会再选英国法官了),律政司长可以拒绝由陪审团进行审理(也别想用陪审团来影响判决),北京拥有对该法的最终解释权,并将派一名顾问加入,监督该法的实施,委员会的工作不会公开,也不会接受司法审查,并允许嫌疑人可以送往大陆受审。
简单一句话,谁犯了《国安法》,英国人别想护崽子了,所有法律工作我们自己人慢慢收拾。
这个新成立的保卫国家安全办公室很快就入住了铜锣湾维景酒店,并在酒店周围设置了路障。
机构的负责人叫郑雁雄,是从广东调过来的,经验丰富,来香港前,已是广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处理过许多危机公关。
这种阵势,吓得港独派们一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