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经济层面当然只是很小的一个因素,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赚钱,如果再结合下面这条信息来看的话,那么所有的疑问就会瞬间开朗,请看: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2017年5月1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耳其共和国引渡条约》。
引渡条约(Extradition)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
引渡条约光中国批准是没有用的,得土耳其一起同意才能有效。很显然,既然中国的人大已经批准了和土耳其之间的引渡条约,那就表明土耳其也在同一个时间段批准了这个条约。
根据引渡条约,中国就有权要求土耳其将在其国内的,被中国指控的罪犯移交给中国。
换言之,土耳其在经过12天的“深思熟虑”之后,果断做出要和中国一起打击恐怖组织“东伊运”的决策,对此我们当然是举双手欢迎的。
中国的效率是非常高的,在中国和土耳其达成引渡条约之后,仅仅3天左右的时间,第一批的中国国产新冠疫苗就到了土耳其。
对于中国的善意举动,土耳其当然做出了回应,请看:
据德新社伊斯坦布尔1月2日报道,土耳其国家通讯社阿纳多卢通讯社当地时间周六报道称,土耳其当局逮捕了267名与恐怖组织有关联的嫌疑人,其中161人为外国公民。
报道称,被捕外国公民的国籍尚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