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行动,外部势力是美英的支持,而内部势力则是“港独”份子在香港资本、司法体系和媒体大佬们的支持下搞起的一次大规模暴乱运动。
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也就是说,原来全国人大把二十三条的相关内容的立法权交给了香港自己。相关内容大家都看到了,这是再正当不过的事情了。然而,就是这么正当的立法,却博弈了十几年都无法实现立法。
事实上,香港的地方势力与外部势力勾结,从2003年就开始搞大规模针对性的示威游行,他们愣是阻止了《基本法》23条的立法。还记得2003年7月1日,在香港资本、司法、媒体以及外部势力的支持下,香港爆发了50万人的大游行,这次大游行直接阻止了23条的立法。后来,每一次推动《基本法》23条立法,就有大规模的示威游行,这才导致了23条立法一直无法落地。
对此,国家当然是不满意的,所以一直在努力推动《基本法》23条的立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林郑月娥的修例最终引爆了这一深层的矛盾。说得直白一点,香港的地方势力,试图借助外部势力实现“港独”或达到不受中央节制的状态。如何实现不让中央节制?就是想在议会选举、特首产生机制上形成突破,从而让香港走向“港独”或彻底脱离中央控制。
一方面是国家不断推动立法的压力,另一方面是中美激烈博弈,香港的地方势力就认为突破的时机到了,于是就借助“反修例”运动实现香港的“半独立”或“独立”。
香港为什么闹得那么凶?就是因为香港的本地势力认为,这是实现“港独”或脱离中央控制的最好时机;美国则认为,香港是个跳板,在香港制造暴乱可以将祸乱引入中国内地,这对美国与中国博弈有利。在这种背景下,内外势力勾结,就出现了香港持续大半年的暴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