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军舰总吨位越大,意味着所需的工业化产品越多,一般来说海军战斗力也就更强。
这样的“定论”虽然在19世纪的海军历史上有过不少翻车的记录,但无论是利萨海战中撞击战术的“偶然大胜”,还是甲午战争中日本海军凭借速射炮的优势实现“以弱胜强”,都没有改变各国看总排水量辨识海军强弱的这一方法。
进入到20世纪以后,吨位代表海军地位这件事情不仅没有削弱,反而被进一步加强了。
一战和二战中的无限制潜艇战里,潜艇战斗的成功与否甚至直接成了每月击沉吨位数与新造吨位数之间的账面比拼,一定程度上算是排水量对于军事力量重要性的体现。
而两次大战期间的海军条约体系更是将吨位与舰艇级别乃至性能的对应关系大幅强化。
以至于到了几大海军强国的排列顺序也直接就看海军舰艇总吨位,看吨位和主炮口径就能定义舰船等级的“斗兽棋”状态,有多少总吨位的战列舰和巡洋舰,每艘战列舰和巡洋舰又有多少吨,有多少主炮和装甲,就能评判出海军力量的强弱等第。
不得不说海军条约对于普通公众看待海军力量强弱的影响颇为深远,尽管在军事科技进入导弹时代以后,随着大口径舰炮在海军武器上的核心地位让位于舰载机和各种导弹,除了航空母舰之外的作战舰艇吨位的大型化趋势一度出现了扭转。
排水量上万吨的轻重巡洋舰让位于几千吨的导弹舰艇,类似智利、阿根廷这样的国家,一度因为机缘巧合获得过排水量万吨级别的轻巡洋舰,而在实现导弹化以后,其主力舰船的吨位就骤降为排水量不足4000吨的导弹护卫舰。
不过饶是如此,有关吨位与作战能力的联系依旧强劲,在当代海军装备建设上,由于各国舰船前后相差30年,技术差距在时间和国别上都差异巨大,二者在很多时候依然存在极大的不对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