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听上去相当“伟光正”。
但是问题来了,既然《巴黎气候协定》如此的有损美国利益,那么为什么特朗普之前的美国民主党籍总统奥巴马,却要“明知故犯”?
是如奥巴马抑或是民主党宣扬的那样,为了全人类的福祉吗?
或许确实那那么一丁点的考虑,但是更多的还是两个字:利益。
大家不妨回想一下,“挺”特朗普和“反”特朗普的人,都有什么特点。
根据地图分布我们不难发现,支持希拉里的美国州,不论是加州、纽约州、马萨诸塞州、伊利诺伊州等蓝色州,无一例外的都是美国当前科技、教育、经济、文化都排名前列的州。
此外,作为美国过去半个世纪以来深度拥抱“全球化”以及传统沿海沿水港口优势而发展起来的城市经济带,这些州还有一个共同特点:
人口构成上属于美国主要的移民聚居地、经济上深度拥抱及依赖以美国为首的全球化产业链技术及资本输出塔尖位置。
支持特朗普的美国州,情况则截然相反。
不论是身居内陆的堪萨斯州、奥克拉荷马州也好、抑或是沿海沿河的得克萨斯州及各铁锈带州也罢,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
人口构成上以美国传统白人构成为主,经济上高度依赖本土农矿生产采掘及重工业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