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1990年,英国计算机科学家伯纳斯·李制作了世界上第一个网页浏览器,此后很多公司和组织都推出了自己开发的浏览器,其中网景公司的浏览器Netscape Navigator独占鳌头,拿下了70%的市场份额,喊出了“为所有操作系统用户提供一致的互联网体验”的目标。
网景的高调引起了微软的注意,1995年6月,微软高管拜访网景总部,提出分拆市场的建议,“Windows系统的浏览器留给微软,其他系统让给你”,被势头正猛的网景果断拒绝了。
1995年8月,微软推出划时代的Windows95操作系统,以及捆绑发售可以免费使用的网页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用连续更新的多个版本一举把付费的网景浏览器逼到了墙角,硬挺了两年多只能被迫大规模裁员,并在1998年被美国在线收购。
微软对网景、太阳等浏览器公司的打压让司法部对其发起了第二次诉讼,而且联合了19个州和首都华盛顿的总检察官,共同起诉微软违反《谢尔曼反垄断法》,司法部这回玩了真的,它向法院提出申请,就微软要求OEM制造商在硬件产品中捆绑IE浏览器的行为,给予微软每天100万美元的罚款。
1998年5月,世纪审判拉开大幕,司法部给微软罗列了6大罪状,包括引诱网景公司不与其竞争;与因特网服务商签订排他性协议;与windows 95捆绑销售因特网浏览器软件等。
微软当然不服,它的理由是IE浏览器不仅是Windows 95上运行的应用软件,而且也属于操作系统的整合部件,不能简单卸载。微软创始人兼CEO比尔·盖茨没到现场,而是通过一段录像反驳了种种指控,给法官汤姆斯·杰克逊留下了极为不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