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意思就是美国就限制美国自己的企业就好了,我出台办法就是要让第三国(地区)继续向中国供货,美国想让美国企业退出这个市场,把市场让给欧洲,日本,韩国等地的企业,是他自己的损失,因为这会刺激了第三国(地区)研发美系产品的替代品占领市场,也就是大家一起搞去美化。这对中国是大利好。
第三条中国政府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遵守所缔结的国际条约、协定,履行承担的国际义务。
---这里阐明了本办法的原则,我们是有道理的一方,不会通过本办法侵犯他国合法利益。
第四条国家建立由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负责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的应对工作。工作机制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具体事宜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
---确定了工作机制的牵头单位是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同时负责部门除了商务主管部门外,还有发展改革部门和其他部门。国家出面为中国企业和个人主持公道。
第五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遇到外国法律与措施禁止或者限制其与第三国(地区)及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正常的经贸及相关活动情形的,应当在30日内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如实报告有关情况。报告人要求保密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第六条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是否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由工作机制综合考虑下列因素评估确认:
(一)是否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二)对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三)对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这一条写的很清楚,不管你是中国的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如果有外国法律限制你和第三国(地区)进行正常经贸活动,对你的利益造成了损失的,可以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告状”,主管部门会根据综合情况来进行评估。
第七条工作机制经评估,确认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的,可以决定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发布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有关外国法律与措施的禁令(以下简称禁令)。工作机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中止或者撤销禁令。
第八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豁免遵守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