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在多家媒体撰文谈及香港司法改革,称要推翻 “三座大山”,包括“争取脱去法官假发、安排法官参加国情班和废除大律师称衔,以及扩大司法推荐委员会人数”。
何君尧认为,环顾全世界法官的装束,都是越来越现代化,没有人会像香港法官那样,仍戴着殖民统治时期的假发。因此“香港司法改革,脱去假发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何君尧的说法,向盘桓着不少“前英帝国遗老遗少”的香港司法界,投了颗重磅炸弹,“反对派”公民党主席梁家杰“啪一下就跳出来了,很快啊”,大骂何君尧是“打手”。
梁家杰辩称,香港法官及大律师在法庭戴假发,不是秉承传统,亦跟民族意识无关,是为了显示自己服务于制度,不是用个人身份审案、判刑。
戴假发,穿黑袍,是英国司法制度的象征,也是香港法官和大律师出庭的标准装束。其中假发由白色的马鬃和马尾巴毛制成,在香港反对派法官和律师眼中,头上的马尾巴毛假发简直成了八旗遗老脑后的“猪尾巴”辫子,是万万剪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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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香港反对派捧上天的“马尾巴毛”,起源却并不怎么光彩。
1620年前后,只有19岁的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头顶早谢,一颗国王的脑袋势必有天生的神采,反射太阳的光芒自然有失体统,于是他选择假发来维护形象,居然引得法国贵族纷纷效仿。过了几十年,曾流亡法国的英国国王查理二世把这个习俗带到英国,又引起包括法官在内英国贵族的效仿。
代表司法公正的法官是贵族老爷?这并不稀奇,直到2011年,英国才废除在法庭上称呼称呼法官为“大人”的习惯。
当然,戴假发还有个更不卫生的原因,17世纪的欧洲城市脏乱差,人们又普遍相信洗澡不利于身体健康,因此剃光头佩戴假发可以防虱子。
即使戴了假发也并不卫生,因为早期假发制作工艺落后,大多采用人的头发加工而成,其中包括死人头发。在法庭上,法官律师们头戴着不知道从哪个死人头上薅下来的,散发着各种味道的假发强作镇定、一本正经的审理案件,那气氛一定沁人心脾。有时候法官不得不在法庭周围放置鲜花来调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