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繁琐的起诉、上诉和申诉等程序,一个司法程序走下来,甚至要持续10年甚至20年。
而中国猎狐人在国外没有执法权,不能携带武器,语言不通、法律有别,猎狐人要在国外执行缉捕任务,还要面临生命危险。
比如2014年“埃博拉”病毒肆虐,中国猎狐人赴尼日利亚追捕一名潜逃八年的逃犯,一位民警由于蚊虫叮咬感染疟疾,高烧39.5度。为了缓解病症,他一天喝20多瓶矿泉水,在楼道跑步出汗退烧。
还有一次在某战乱国,犯罪嫌疑人隐藏的地点是反政府武装控制的区域,并且和当地反政府武装关系密切,贸然抓捕甚至会引发反政府武装和政府军的冲突。
猎狐人先发现了犯罪嫌疑人藏身地点在反政府武装控制区,然后配合当地警方将其抓捕。但这名犯罪嫌疑人上车后并不惊慌,反而叫嚣:你们带不走我!
因为他知道,他被抓了之后,他那些随从马上就会去报告,果然在往政府控制区返回的时候,反政府武装的车就追上来了。经过斗智斗勇,终于甩开后面的‘追兵’,如果在反政府武装控制区被后面的车追上,后果不堪设想。
这简直比电影还要刺激了。
虽然惊险,但是一代一代猎狐人,仍然前赴后继,通过在异国他乡的无数个不眠夜,一个一个将国之蛀虫抓捕归案。
正如猎狐人的誓言说的那样:
“有逃必追,一追到底。”
03
美国这次抓捕中国“猎狐”雇员,性质是十分恶劣的。
首先,这种行为破坏了长期以来中美的司法合作关系。
中国要打击犯罪,美国也要打击犯罪,这就有了合作的基础。
2000年,中美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但因为多种原因,并没有和中国签订引渡条约,所以只是在中国请求时,在一定程度对中国追逃追赃工作展示了一定的合作态度。
比如2014年归案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2016年归案的原温州市副市长杨秀珠,都是中美司法合作框架下的成果。
但是,现在情况变了!
美国抓捕中国猎狐行动雇员,等于把此前自己已经政策化的对华合作做了完全的颠覆,或有意不去执行,已经背离了公义的精神。
而且,美国把中国的正义行动,污蔑为了“抓捕异见人士”,这进一步将中美司法合作引向了政治化和毒化的方向。
今天美国直接出手保护逃犯,未来不排除可能进一步给逃犯提供转移资产和家人的绿色通道。
美国得到的,可能仅仅是被带到美国的赃款,多少修补点被特朗普糟蹋烂的经济。
而美国失去的,将是世界反腐合作的大框架,再一次站在了世界的对立面。
不过,这也不是美国第一次破坏规则了。不是么?
比如四处出击加关税,反对贸易自由化和全球分工。
比如坚决不支持减碳协议,不参加全球防疫计划四处退群。
比如喜欢炫耀武力,不远千里拉帮结派叫军舰闯海峡。
包括这次逮捕他国猎狐人员,为经济犯罪人员撑起了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