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升级本国的F-15J战机过程中,为机体延寿、全面更新航电系统以及可能的更新发动机加在一块儿,其复杂程度某种程度上已经不亚于重新制造一架F-15战机。考虑到三菱重工在组装完42架F-35之后,暂时没有更多新的战机制造任务(除非日本自研的五代机项目突然进展到了量产阶段),因此对于日本来说,这样复杂的升级改进工程自然可以让三菱重工的航空制造工厂有活可干,从而维持日本航空工业部门的正常运作。
不过对于中国空军而言,情况并没有日本自卫队升级战机那么简单。相比自卫队将F-15J从标准四代机升级到四代半,或者中国台湾省将其F-16A/B升级到F-16V,无论是之前观察到的部分解放军歼-11战斗机的升级,还是这次出现的“白头”歼-11B,从战机升级的更新幅度来看,解放军的改动都偏向保守。
这种保守在某种程度上是中国航空工业生产能力的一种体现。正如之前施佬所说,在歼轰-7A系列停产之后,我国的歼击机(歼击轰炸机某种程度上也算歼击机)生产就主要依赖沈飞和成飞两家,由于歼-10C、歼-20和歼-16战机的生产需求,以及未来歼-15弹射型、歼-15电战型、歼-16电战型以及可能的歼-11D的产能需要,让这些企业分散精力到现役战机的改进而不是全新战机的生产上,显然是毫不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