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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印”的21万亿元人民币,都被谁拿走了?

作者:
2020-09-01 10:26:43

新增企业债是除新增贷款和政府债之外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最大项,其总额高达3.33万亿元,这部分最新的钱,自然是被发行债券的企业所获得——大部分能够发行企业债的企业,基本都是上市公司,这就意味着企业中的上市公司额外得到了3.33万亿元人民币的新钱。

新增政府债券3.8万亿元,意味着过去半年里,政府拿到了3.8万亿元新增人民币,这其中包括了疫情之下的1.5万亿特别国债和大约2.3万亿元的地方政府债——不过,按照“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政府发行债券所得到的“新钱”,要么用于开展新的项目,要么用于还债,所以这3.8万亿会进一步到达与政府项目相关的企业手中。

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主要是指A股市场的IPO企业和企业股份增发的融资,这意味着,新登陆A股或增发股票的企业,在过去半年新增的“新人民币”中,拿走了2460亿元。

贷款核销就不用说了,就是银行原有的死账和呆账按照国家贷款核销有关规定进行核销,这部分钱意味着银行收不回来的贷款,实际上早已流通到了社会上,称不上是新钱,只是现在在统计中将其正式计入新的社会信用增量中而已。

好了,总结下来,在过去半年的21万亿元的新增人民币中,谁拿走得最多?

企(事)业单位(以国有企业为主)排第一,拿走了8.7万亿元;

住户部门的房屋贷款者排第二,拿走了4.2万亿元;

政府排第三,拿走了3.8万亿元;

发行债券的企业(以上市公司为主)排第四,拿走了3.3万亿元;

那些新签发承兑汇票的企业(以大企业为主),拿走了3860亿元;

出海企业(以有海外业务的国有大型企业为主),拿走了3500亿元;

新上市公司以及原有上市公司通过股份增发,拿走了2460亿元;

……

信用货币时代,谁能最先拿到新钱(通常是以最低的利率成本得到),就相当于额外向全体居民征收了铸币税,也就在整个社会的经济竞争中占了大便宜,也相当于整个国家都在补贴这部分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