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越南战争期间,中国共援助越南各种枪支177万余支(挺),火炮3万余门,坦克、装甲车810辆,飞机165架,舰船117艘,汽车1.5万余辆,地空导弹系统3套,导弹180枚,雷达260部,无线电台3.2万部,有线电机4.9万部,工程机械4834部,舟桥15套,枪弹10.4亿发,炮弹1660万发,地雷19万个,炸药1.5万吨,粮食500万吨,汽油200万吨。除此之外,还援助6亿美元的现汇,供越南南方作为国际活动经费。
除了给予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全力援助之外,中国人民解放军还派出援越部队进入越南北方,直接支援越南人民的抗美救国斗争。
从1965年6月到1973年8月,中国先后派出了防空、工程、铁道、扫雷、后勤保障等支援部队,总计32万余人,最高年份达17万余人。解放军援越指战员中,有4200余人负伤,近1100人牺牲并安葬在越南的土地上。
中国数十年如一日,节衣缩食,竭尽全力的大力援助,为越南人民赢得抗美救国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关于这一点,黎笋曾经有过如下表示。1975年9月,他对毛主席说:“如果我们没有你们这个辽阔的后方,没有你们向我们提供的路线,没有你们提供的援助,我们是不可能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