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青峰受贿案一审已经宣判。
刘青峰归案后主动供述受贿事实,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364万多元,他还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被认定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青峰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宣判后刘青峰没有提出上诉。
刘青峰曾在调解过程中收受贿赂,逼迫有理的一方当事人让步,让无理的一方获利,最后从无理一方当事人处受贿。
被称才子,有多名律师情人
据一位与刘青峰熟识的人士介绍,刘青峰刚进入市中院时,在研究室写材料,是市中院公认的才子之一,他有学术、有胆识、有义气,前途无量。不过,他这个人说话无所顾忌,在公开场合也会炫耀自己的西服是名牌“一万多一套”。
但刘青峰的出事却不是坏在嘴上,而是被其身边的女人牵出,据称他在青岛拥有多名律师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