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举一个具体的例子来帮助大家理解。(举例!举例!里面的数字都是瞎写的!)
有些朋友可能知道,爱尔兰是苹果公司的重要离岸避税目的地。
假设苹果要在法国以1000欧元卖出一台iPhone,其中生产、运输、广告等各项成本加上代理商赚走的钱假设是500欧元,那剩下的500欧元即税前利润。
但是,欧洲一些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很高,比如法国,对大型公司的税率高达33.33%。
但是,苹果肯定不希望承担高额税款,于是就在爱尔兰设立一家子公司,把美国总公司的各项技术和专利全部授权给这家子公司,然后再由法国子公司向爱尔兰子公司支付每台iPhone 300欧元的专利使用费。为什么要300欧元这么多?没有为什么,自买自卖,自己说了算。
如此一来,相当于法国这边多了300欧元成本,税前利润就只剩下200欧元了,在法国交的税自然就少了很多。
(再次强调:这里面的数字都是随便说说的,大家明白逻辑就好。)
不单是苹果,大部分跨国巨头都会做诸如此类的事情,当然做得最多、最狠的,还是美国那些科技巨头。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新闻,欧盟追在这些巨头屁股后面,一会儿反垄断调查,一会儿国家安全调查,一会儿隐私保护调查,其实本质都是在逼着他们交税。
总而言之,这部分流入离岸金融中心的避税资金,在法理上来说是合法的,但道义上有一点投机取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