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利剑一出,让一些人连日来如坐针毡。
今天,“台独”分子出现异动。弯弯刚刚被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点名了,这针对的显然是一直在香港搅局的“台独”分子。
一向高度敏感的“台独”分子,有着非常灵敏的嗅觉,马上就能嗅到对他们来说,有些危险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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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深夜,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亮相,点名台湾。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7条:
1、为搜证而搜查有关地方;
2、限制受调查的人离开香港;
3、冻结、限制、没收及充公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财产;
4、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及要求协助;
5、向外国及台湾政治性组织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动提供资料;
6、进行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的授权申请;
7、提供资料和提交物料。
其中,第五条尤其让“台独”心虚。
根据《实施细则》,如果没有按要求向香港警方提供资料,除非被证明已尽力,或者有不可能控制的原因,否则一旦定罪,将被判罚款10万元港币及监禁6个月。
这一细则已于7日生效。
同一天,台湾“陆委会”就急忙跳出来,一开始重弹了“不尊重、不友善”“制造恐慌”“扼杀台港正常交流”之类的老调,紧接着转而强调“台湾关心香港情势,但从未介入”,“常年以来亦从未逾越分际”。
讲真,谎话说太多会被雷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