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例子,是辛普森案(1994年)。
这个案子里面,大部分人都非常清楚辛普森就是凶手,但由于警方的几个重大失误导致有力证据的失效,最后导致辛普森以无罪获释。
美国会让杀人犯逍遥法外吗?不会。后来由于辛普森和助手在拉斯维加斯一个赌场酒店与两名来自洛杉矶的体育纪念品销售者发现冲突,试图强行抢夺据称原本属于辛普森本人的照片、徽章和橄榄球等物品,因此被警方逮捕并送上法庭。
你猜怎么判的,监禁33年!
大家看明白了吗?辛普森犯杀人罪的时候,被无罪释放,而跟一个店员发生冲突之后,被判终身监禁。
第三个案例,叫做甜点抗辩。
1977年的时候,美国旧金山的一名警员丹怀特因个人财政问题辞职,但辞职几天后,他就改变了主意,要求当时的市长莫斯孔尼(George Moscone)再次委任他,但由于市长受到米尔克(Harvey Milk)游说,决定任命荷冉希(Don Horanzy),故此拒绝了丹怀特的要求。
1978年11月27日,丹怀特持枪从地下层的窗口潜入政务大楼,先闯入市长莫斯孔尼的办公室将市长射杀,及后于另一位置将米尔克射杀。丹怀特事后被制伏。
最后丹怀特的辩护律师,以丹怀特于作案前曾进食大量零食Twinkie及饮用可口可乐,这些高糖份的零食,使脑部化学物质失衡,令丹怀特陷入抑郁,降低了他控制自己的能力为由,为其做精神失常的辩护,法庭最后接受了辩方的供词,将原本控告丹怀特的有预谋谋杀罪(Premeditated murder),改判为罪名较轻的蓄意误杀罪(Voluntary Manslaughter),监禁刑期7年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