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被施行的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内容如下: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其实在我们看来没什么问题,是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外国势力进入中国境内可是在香港人看来,这就是北京为了操控香港言论自由,打击异党的一个“独裁”手段。
结果就是,香港现在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连叛国和分裂都无法被判刑的地方。其实,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香港就是一个“间谍之都”,各国势力都会在香港汇集,进行活动。
所以哪怕是回归后,因为国家安全法立法执法没有完成,香港依然是各国情报人员的聚集地。哪怕是美国的CIA, FBI等情报人员,也是可以自由出入香港。
但由于香港政治和位置的特殊性,加上香港政府原本比较软弱,这个法一直都被搁置。
所以既然香港管不动香港人,那只有靠中央自己出手了,这才有了现在的国家安全法纳入附件三的审议。现在香港人基本上也是分为两个阵营。
一、有人说香港走进了至暗时刻,很是心痛。
二、也有人说香港终于即将迎来光明。
两方各执一词,其实也是反映出来两边思维的极度分裂。
不过现在立法已经提出,就相当于国家已经决定采取强硬措施。而且国家的立场相当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