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们的支持,是我们唯一能够撑下去的(理由),外国的势力是现在我们非常需要的,让我们撑下去(理由)。
果然是老滑头,一个月后,中国就出手了!就在5月21日,新华网报道会议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这段审议很长,但意思就是,北京决定在香港推出国家安全法,将其纳入“附件三”。
这一段真的是很绕,附件三又是个什么东西呢?我们知道,香港出了问题,并非《基本法》有问题,恰恰是《基本法》没有落实好。
比如《基本法》的第23条就规定,香港应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香港自己不作为,是不是就没办法了?
错!《基本法》第18条还有规定,在香港还有全国性法律,列于《附件三》。毕竟香港是一国两制,那附件三其实就可以理解成为是香港回归后,国家能在香港施行的全国性法律。
目前附件三的内容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6.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其实简单来说,就是关于中国对于香港主权问题的一些管理法律。
现在,再多加一个国家安全法。北京为什么要加入国家安全法其实意思也非常明确,就是因为香港自身的基本法二十三条(也就是香港的国家安全法),一直因为香港政府自身较弱,而没有被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