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推动“23条立法”在操作层面存在极大难度。此前香港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与香港政研会、新界关注大联盟组成的“23同盟”就“23条立法”做了广泛的咨询,取得超过200万人的支持。但他同时也认为:“如果由香港来推‘23条立法’,第六届立法会目前只剩下50多天,基本上来不及,而下一届立法会要到下半年才启动,一切未知。”
在香港推进维护国家安全的方式并非只有“23条”立法一条路,据多家香港媒体报道,具体的方式可能是由人大常委会订立“港区国安法”,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作为一条在港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不过。21日晚的全国人大记者会上,发言人并未对具体方式透露更多信息。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可对列于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减,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而目前,“附件三”包含《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