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急剧变化,不仅面临严峻的高科技战争威胁,也遭遇美国在台海问题上的横加干涉。以1996年台海危机为例,美国一度希望利用其强大的常规精确打击能力,先发制人消除中国大多数核潜力,迫使中国不能轻易做出武统台湾的决策。
彼时,中国能打击美国本土特别是东海岸主要城市之手段极其有限,美国并不忌惮中国的核反击。因此,中国在90年代中后期提出了新三打三防,防的是侦察监视、精确打击和电子干扰,打的是隐形飞机、巡航导弹和武装直升机。
需要补充的是,美国主要通过加强导弹防御系统和制定灵活的先发制人打击手段来提高“限制损害”能力,也就是同时谋求进攻端和防御端的优势。这种策略对核能力相对较弱的国家有较为显著之效果。例如,在半岛核问题上,美国倾向于制定对朝鲜核武器生产、储存和发射阵地进行先发制人常规打击的战争方案。美国凭借攻防两端的优势迫使朝鲜不敢轻易动用核武器,被迫处于战略守势。
曾经的我们在台海问题上也面临类似困境。
台海问题背后的博弈
正是由于长期以来中国能有效打击美国本土的核反击手段薄弱,致使美国漠视中国的核威慑,而后又通过扩散导弹防御系统进一步强化其“限制损害”的能力。可以说,美国只有在限制损害的成效越来越差的情况下,才会重视与中国在核领域相互脆弱性关系的建构。而削弱对手“限制损害”能力的直接办法,就是提高己方战略武器的突防和打击水平。
布鲁金斯学会报告中提到,从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的十余年间,中国主要依靠携带单弹头的DF-31和老旧的固定发射井发射的东风-5A获得有限核反击。尽管装备了战略核潜艇,但其较差的噪音控制,巨浪-1极其有限的射程,加上“指挥-控制”难度大,因而不具备可信的威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