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状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他被告知道,COVID-19是危险的,有可能引发一场大流行。但行动缓慢,众所周知。他们要么逃避现实,要么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而掩盖事实。被告的行为已经并将继续造成人身伤害和死亡,以及其他损害。”
这些原告中没有一个人感染了冠状病毒,但却出于内心的愤懑和一致的“对外心理”对中国提起了这么一场毫无根据的诉状。
被告律师摩尔称:“考虑到过去几天美国发生的事情,近期情况可能不会有任何好转。美国似乎即将出现混乱。我们想解决这个问题,并把它传播出去。”
这起诉讼不仅将莫须有的罪名扣在中国头上,并且否认了中国抗疫以来的一切努力。
最为奇葩的是,为了解释新冠病毒是如何失控的,他们自行捏造出了一套理论:说是病毒是从实验室泄露的……
诉状称,该实验室要么因为管理松懈让病毒从实验室泄漏;要么允许其研究人员将实验室动物卖到市场上。
并且用自己有限的认知支撑自己的观点:“据了解,中国的研究人员就是这么做的,而不是按照中国法律的要求将动物火化。”
“这个实验室研究的是冠状病毒,如果他们释放了这种病毒,那么他们要对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