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由地主、官僚、买办乃至洋人主宰的旧中国,变成一个由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谈到这些巨大而深刻的改变,人们首先不能不想到毛泽东同志对党、国家、人民和民族所建立的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没有毛主席,至少我们中国人民还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长的时间。”“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
新中国的成立不仅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大事件,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也是一个划时代的大事件。它改变了100多年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推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和统治,废除了100多年来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种种特权和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彻底结束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屈辱历史。
毛泽东同志为新中国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个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两个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毛泽东同志又适时地、创造性地用和平的方法实现社会主义的三大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些制度是总结了近代以来中国的历史经验、完全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对于坚持和巩固社会主义,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国家统一,实现各阶层、各党派、各民族的大团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文明、民主、富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使中国走在世界前列,是毛泽东同志不懈奋斗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从思想上、理论上和实践上进行了艰辛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