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现在有了《第一阶段贸易协议》,那么中美脱钩的可能性应该是减少了。第三个功能,至少从字面上看,美国确实对中国提了很多要求,而且中国政府好像很多东西都答应了,比如说比较引人注目的“侵犯商业秘密”,举证的责任现在转移了。
原来好像是原告方要取证,比如说中美公司都说对方侵犯商业秘密,举报的这一方就是原告方,责任比较大。但是现在就转移到被告方去了。这个是挺大一个变化。我觉得各家企业都要充分地注意这个条款,因为举证责任在你这了,这个事儿就得非常小心了。
另外对侵犯商业秘密,还有侵犯知识产权,惩罚力度是比较高。那么其他还有比如说评价系统,对企业评价系统更加透明。原来我们好像是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评价系统不是很完善,其实中国人自己给企业打分,效用不突出,人家不怎么认。
因为你缺乏这种信用,你在企业评价上就没有话语权。那么现在他是有非常明确的要求,在对企业经济评价方面更加透明化,那么这个是如果做得好的话,我觉得应该是对中国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的完善是有点帮助的。
另外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该也有作用,就是力度小,或者规定的内容比较多的,这是应该算第三点。这些东西,比如说评价制度透明化,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知识产权,这些东西确实是我们中国经济下一步发展所需要的。
那么现在有这么一个外来压力,因为中美协议还是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的,有这么一个外来压力,应该是对我们的改革、就是深化改革是有好处的。这是从正面讲有这么几个功能,贸易战缓一缓,然后脱钩危险小一点,对中国综合改革的促进作用应该是会比较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