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意思呢?
按照协议规定,中国将在未来2年内增加2000亿美元的美国商品的进口,这个进口是市场的自主行为,在多数情况下,中国政府只是不设置限制措施而不是强制性要求国内企业一定要买多少美国产品。
如果仅仅是增加农产品、能源、服务贸易这几项,那么未来就有可能凑不够这2000亿美元的数额。美国还有一个有优势的领域就是高科技产品与技术。不过这些产品与技术很多都有限制不对中国出口。
现在增加了一个条款——“美国应确保采取适当措施,以便有足够的美国商品与服务供中国采购与进口”,那么就为美国高科技产品对中国出口撕开了一个口子。
未来美国一些不太敏感的技术与产品就有可能成为“美国应确保采取适当措施”的范围。
最关键的是,有了这个条款在,以后就增加了美国佬对中国企业切断供应链的难度。
比如,如果美国突然宣布对中国企业切断高端芯片供应,那我们就完全有理由“达不到”这2000亿美元的采购目标,美国还不能指责我们违约——过去你们也在卖,我们也要买,你们突然不卖造成的采购缺口嘛。
总结一下,第一阶段协议就是中国可接受、美国也有收获的停火协议。金灿荣教授曾经说过,好的谈判结果就是,谈判结束双方都不是很爽,但觉得可以接受——这个看上去也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