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伊朗是“独裁”国家,也是一个“邪恶”国家,所以怎么搞它都是正义的。
一篇阅读量10万+的公号文章这样写道:
“就像一个文明人与一个野蛮人的对峙,野蛮人总是耀武扬威,不断污言秽语挑衅,但文明人总是希望走法律途径解决冲突,武力只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如果它不是写明了“文明人”是美国,而“野蛮人”是伊朗,可能真的很多人会对错号。
另外一篇公号文章直指伊朗“邪恶”而且“独裁”,“独裁者唯一听得懂的语言是大炮和炸弹”。
文章很阴毒地把伊朗政府和伊朗人民进行切割——这种切割的核心在于,试图证明“斩首”的正义性。
至于主权?国际法?秩序?它们没提。
3、美军勇猛无敌,美国“虽远必诛”。
还有人在微博上这样写道:
“这就是美国公民那句,‘无论你在哪里,美国政府永远是你的最坚强后盾’的真实写照吧。美国从不打嘴仗、不强烈谴责、不坚决反对、严正交涉,美国对敌人和恐怖主义,干他就对了。特朗普可能是这个时代,甚至是整个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
要不是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叨姐看到这一段恐怕也要忍不住热泪盈眶了。
幸好有人想起来,“虽远必诛”好像曾经是这群人鄙视的词语:
“世界上有两种‘非远必诛’——‘老美式’非远必诛和‘战狼式’非远必诛,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