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商业运作方式,其在推动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日益凸显。为促进这一新兴贸易形式进一步蓬勃发展,1998年,世贸组织决定实施电子商务关税禁令。但是,这个禁令并非是永久性质的,需要定期进行审议。
2017年底,WTO成员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第11届部长会议的最后时刻达成协议,延长电子商务关税禁令至2019年12月。12月10日,WTO决定对这一禁令再次延期至2020年6月的哈萨克斯坦部长级会议举行时。
而鉴于国家间协调贸易政策和互联网治理之间关系的突出需要,2019年1月,在达沃斯召开的电子商务非正式部长级会议上,包括中国在内的76个WTO成员签署了《关于电子商务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正式启动这一议题的多边谈判。
但在相关税收问题上,WTO协调的是成员方有关电子商务领域的关税政策,并不会干涉成员国内的数字服务税。WTO有关同意延长电子商务关税禁令的声明也明确指出,暂停征收关税不影响成员以符合WTO协定的方式征收内部税费或其他费用的权利。
因此,各国征收数字服务税的决定本身并不违反WTO规则,除非它在实施过程中,明确违背了WTO的其他原则或者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