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权法案是香港回归前,英国在香港埋下的一个雷,而戴启思,这个赶在1997年初获得委任的御用大律师,就是港英政府打入香港司法系统的一个楔子。
此外,公会里还有不少“大佬”,是大家都认得的。
比如“叛国乱港四人帮”二号人物李柱铭,前公民党主席余若薇,公民党现任主席梁家杰等等,他们的身影,都出现在6月初的“反修例”游行中。
有这些人长期活跃并把控着的大律师公会,香港出现一个地区司法组织竟然公开叫板“宪法”制定机构的滑稽一幕,也就不奇怪了。
归根结底,香港畸形的司法形态正在与香港社会的整体福祉背道而驰,而殖民主义残留正是它的病根所在。
香港司法和大律师公会,都该吃点药,清醒一下了。
(责编:杜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