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看,这个“法案”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对美国自身的利益也会带来伤害,而且美国人还担心香港民众对美国的印象会发生大逆转。
第一,香港庞大的法律体系和国际银行体系与全球市场密切相连,特别是与美国的体系相连。美国有数十家律师事务所在香港设有分部,几乎每一家重要银行在香港也设有银行机构和网络。
所以,如果这个“法案”实施,对美国金融利益确实会造成损害。
第二,以华尔街、金融财团为代表的国际资本,以及香港本地的财团(已经与美英国际财团深度交织),都会因为香港经济地位受到削弱,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另外,还有那么多美国企业在香港。
当然,这部“法案”如果实施,还会对香港带来一个恶劣影响,那就是导致资本的犹豫,因为有不确定性。如果某一年度美国人评估认为“香港独立关税区”的待遇不能通过,投资者就会在下一年度掂量,这也会对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产生影响。
但是,一些美国前高官和学者质疑,执行这部“法案”并不会达到最初预设的目的,因为损失最大会是香港和香港民众,美国在香港的利益也会受损。美国国务院负责东亚事务的前代理亚太助卿董云裳说,这将是个“巨大错误”,国会议员们最终会发现,中国内地几乎不会受到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