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仔细看一下美商务部日前发布的公告,也能从中看出一些问题。公告称:将自10月31日起对中国3000亿美元加征关税清单产品启动排除程序。自2019年10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美国利害关系方可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提出排除申请,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有关产品的可替代性、是否被征收过反倾销反补贴税、是否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或与中国制造2025等产业政策相关等。如果排除申请得到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已经加征的关税可以追溯返还。
从公告来看,有四类产品不在排除之列。即(美国有)可替代产品,被美国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的产品,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美国认为有安全问题)的产品,中国制造2025中的产品等四大类。
1.可替代产品不在排除之列,这实际上就是实行关税保护。而对于来自中国的不可替代性产品加征关税,对美国消费者的伤害最大,即使中国要求他保留,他都不会长期保留。让美国人不进口恐怕都难。关税清单排除对中国没什么实际意义。
2.是否被征收过反倾销反补贴税的产品,这一条还算勉强可以接受。毕竟这属于真正的贸易纠纷,有些还是经过WTO裁决的。但也有一些是贸易保护行为。
3.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产品。这个概念太模糊。是对美国有重要战略意义?还是对中国有重要战略意义?这可能指的就是类似于华为等中国高科技领域的产品,也就是所谓的“黑名单”产品,美国不能让制造这些产品的中国企业做大做强。难怪任正非说美国不会取消华为禁令。这属于科技战的范畴。
4.中国制造2025计划的相关产品,这与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产品相类似。
【提问】:美国这个举动,算是认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