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就形成一个默契。不需要任何写下来的规则,大家都知道,我们是为哪家公司代理,都假装代表人家公司。
美国司法,不是随便指定法院的。比方说,专利法,有专利法庭,只有少数几个法官主管专利事情。参与诉讼的司法部门,还可以自己选择哪一个法官。这样,非常容易形成一个闭环的产业链。
法官的表亲是律师所所长,助手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是轮换旋转门的。所以,这样的佣金是工资的10倍。只要两年,就能形成产业链。
比如美国的“内幕交易”,专门做内幕消息的对冲基金,最大的就在我附近,每个行内人都知道他就是这个领域的专家,一年大概赚60亿美元。
大家都知道,但美国证监会(SEC)不会去查他,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