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定中存在着对韩国方面诸多不利条款,例如:在韩国境内犯罪的驻韩美军可以不受司法约束,而涉嫌对美军或美军家属实施犯罪行为的韩国人,则要接受美国司法的审判。
驻韩美军的特权地位及驻韩美军犯罪没有得到惩处的事实,引起韩国国内舆论的普遍不满。战争结束后,韩国政府曾多次向美国要求重新讨论驻韩美军地位问题,但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60年代中期,美国深陷越南战争的泥潭,为寻求韩国出兵相助,在双方都做出让步的情况下,1966年7月6日韩美正式签订了《驻韩美军地位协定》(SOFA),韩国对驻韩美军犯罪行为恢复了名义上的审判权。根据此协议,韩国拥有对美军犯罪嫌疑人的第一审判权,但如果受到美军当局的请求,除特别重要的情况下,韩国应放弃审判权。协定同时规定在美军威信不能得到保障的情况下,美军犯罪嫌疑人可以拒绝审判等。
也就是说,驻韩美军在法律上的超然地位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因此,曾经韩国人民心目中的“保护神”——驻韩美军,寻衅滋事不断,犯下了多起刑事案件,韩国民众的不满情绪愈发强烈。
1992年10月28日,韩国京畿道东川美军夜总会的一名女招待被美军士兵麦克尔残忍杀害。然而韩国警察对此事的调查尚未展开,犯罪嫌疑人即被移交美国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