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合作的莱茵模式
1873年自由放任主义下的全球大萧条后,德意志帝国首相俾斯麦开始领导德国转向。竞争规制领域的竞争原则被合作原则取代,秩序政策中的自由放任被生产性动员取代,社会政策领域的有组织自助被社团自我管理取代,对外贸易政策领域的自由贸易主义被“开明”保护(关税保护)取代。
这一与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也称英美模式)自由放任市场经济截然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深刻地改变了德国人的思维和行动方式,从制度层面产生了卡特尔组织、社会保险、全能银行、股份公司、地区能源企业、各类协会和研究机构、普遍化的工会组织等德国现代经济组织。
德国经济史学家阿贝尔斯豪塞认为,19世纪末德国发展出一套稳定的新型社会生产体系,其基本原则是促进经济活动参与者之间的合作而非竞争。
这种19世纪末开始形成的经济体制并非以公司股东利益为中心,而是着眼公司的长期性和持久性,进而实现股东、公司、债权人(银行)、员工和产业上下游之间的协调共生。这种经济体制中拥有“话语权”的既非个人也非国家,而是一整套严密的制度和组织体系,因而被称为社团主义市场经济,也被称为莱茵模式。
同时,俾斯麦执政时期对全球而言具有开创性的三项社会保障立法(1883年《疾病保险法》、1884年《工人赔偿法》和1889年《伤残和养老保险法》),也深刻地打上了莱茵模式的时代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