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话说回来,战斗民族为何要如此蛮横的对待“航行自由”呢?其实我们参详《联合国海洋公约》就不难发现,这部由西方主导制定的国际法中也有明确规定:距离一国海岸线一定宽度的海域,也是该国领土的一部分…而当前英法俄美日等国都把这个宽度定为12海里,也就是说,外国军舰进入这片海域,就意味着他国的军事力量未经别国同意,踏上了别国的领土,是这个行为严重,还是直接开火更严重呢?
不仅如此,西方列强当初为了维护自己的海洋利益,还煞有其事的搞出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国际法…这种行为的本质是利用自己在全球多处殖民地的优势,扩大管辖范围抢占海洋资源(小国虽有权,但没能力开发)。而因为如今殖民地都宣布独立了,西方列强的海洋管辖范围也正在不断缩小,所以又出现了什么所谓的公海权利,将小国的专属经济区划为公海…这其实和西方所秉持的“航行自由”是一个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