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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乱香港的真正黑手 脑袋有个特征,别放过!

作者:
2019-08-01 09:12:19

有人会为香江司法的表现解释开脱,理由我都替他们想好了:香江法官对警察重判和港毒分子轻判,是基于对公权力加以严厉约束,以及对公民权利进行强力保护的考虑,这正是香江司法独立的表现,也是香江任用外籍法官的优越性所在。

我们就拿出其他的典型案例,让他们的一切辩解变得苍白。

2017年,爱国港人去香江机场向赴台出席“台独”论坛的港毒分子罗冠聪等三人示威,现场发生了冲突,有四名香江市民被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入狱三个月,他们是53岁的运输工高杰飞、72岁的退休汉唐发祥、70岁的退休汉刘必泉以及67岁的家庭主妇邝桂婵。法官裁判官在法庭上称,高、唐、刘及邝4人当时激动指骂罗冠聪,并拉扯他的衣衫和背包等,即使被现场保安人员阻止仍然继续,他们的行为明显有意图使任何人感到害怕或破坏社会安宁,因此判刑3个月。

 

搅乱香港的真正黑手 脑袋有个特征,别放过!

入刑三个月,仅仅是因为爱国人士拉扯了港毒分子的衣衫和背包。

这个时候法官就给出判决的理由说:香江是文明社会,公众人士的表达自由受法律保障,绝不可以以政治立场为名做出违法行为,当示威牵涉暴力则超越和平界线,需要受到法律制裁,就要入狱三个月。“占中”分子那么严重的超越和平界限的暴行,则被法官解读为是“出于良好的动机”,是“真心因自己政治理念或对社会现状的关心”,就得到轻判。

比较一下,这几名老人的遭遇和那些有严重暴力行为,并且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港毒分子的待遇,是不是可以明显感觉到香江的法院系统存在着两套标准?这种双重标准,不只是存在于维持秩序的警察和破坏秩序的港毒暴徒之间,也同样存在于爱国爱港的市民与港毒分子之间。

你告诉我,香江的司法是独立而公正的,不受政治因素的影响?外籍法官的主导保证着这种公正和独立不受影响?

我信你个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