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旦逃犯条例修改,中情局或者台湾情报人员在香港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间谍活动,因为外交和国家安全事务香港特区政府无权处理,间谍就只能被移交给大陆受审,而美国是绝不可能允许此类事件发生的,正是这一点结结实实地踩在了美国人的痛脚之上。而包括台湾地区、澳大利亚、英国等西方情报机构如果侵犯中国国家安全,那么中方亦可经由香港实施抓捕并移交大陆审判,这将极大的震慑国际反华集团。
而《逃犯条例》修改中第二项则是改动《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就是香港执法部门可以接受包括大陆在内其他国家、地区的要求,在香港开展搜查活动,冻结疑犯财产,把证据交供给提出要求的国家,用于他们的司法审判。
贸易战看不见硝烟弥漫,俯视之下却是血流成河……
国家安全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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