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外国留学生又成了网络的热点,从山大的“异性伴读”事件到福州农大留学生当街推搡交警被轻罚的事件,外国人在中国是不是享受着“超国民待遇”,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作为一个曾经有着十二年警龄的离职民警,作者只想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跟大家聊聊为什么民警不愿意拘留外国人。其实原因只有一个:
烦,太TM烦了。
小嘚瑟一下,某总站职改后办理的第一例外国人行政拘留案就是我全程参与并负责的,连最后遣送出境的机票都是我去广州买的。我把这个案件全过程给大家呈现一遍,大家就知道,拘留一个外国人TM有多烦了。
案件其实很简单,一个持用伪假几内亚比绍护照的黑人兄弟从南方某空港口岸入境(以前给六局证研网写文章都这么写,习惯了),然后从我当时工作的口岸出境时被我们查到了。案件审查完毕后,因为当事人身上没钱,我们原来准备开一个限期缴纳的处罚决定书,然后让他出境,列个不准入境,不让他回来就行了。至于钱交不交其实无所谓了,别滞留在国内就行。但是这个请示报到总站指挥中心后被打回来了,总站明确要求,没钱就改处拘留,不能便宜了他。我当时刚刚从从魔都边检总站调到新单位,不由的感慨这执法力度,杠杠的。
立马按总站要求开了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准备送去拘留所了。这时,第一个问题出来了,送哪里?队里老民警说,我们站刚成立一年多,以前没拘留过人,不知道送哪里,更不知道外国人送哪里?没办过,没关系,问兄弟单位啊,全国最大的边检站和行政级别最高的边检站都在我们总站,打电话问。结果两个站都答复,印象中职改后就没办过。然后又打电话给本地的机场边检站,他们遇到的外国人多,应该见多识广。结果机场站的值班副队长直接回复“没办过,拘留外国人?你们站脑抽了吧”。
没办法,只能自力更生。终于有个老民警说,以前送过外籍网逃,好像是去市局预审监管支队的“三所”。有门,出发。开着警车押着人到了三所,门口大大的“某某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让我心里咯噔一下,好像有点不对。但是老民警信誓旦旦的说,当时就是送到这里的。接下来的故事,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三所门口那个保安大爷蔑视的眼神,“你们这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送四所。外国人?外国人行政拘留也送四所,四所是治安拘留所,我们这是看守所,看守所!懂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