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年百度董事会议上,李彦宏力排众议,提出了一个颠覆了中国互联网的词:竞价排名。让你的产品和公司在搜索时出现?给钱!想让别人搜你的竞品时你排名更靠前?加钱!
当时提出这个商业模式的时候,几乎百度所有的股东都反对,但李彦宏拍案大怒,像一个独裁者一样决定了百度未来的战略路线。从此之后,百度、阿里、腾讯一起,垄断了中国互联网的流量。你想要曝光、要流量,就得花钱从他们手里买。
这件事最直接的影响是——我们互联网用户发现,我们很难搜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我们搜医院,排在前面的是莆田系医院;我们搜学校,排在前面的是野鸡“克莱登大学”;我们搜考试报名,排在前面是各种教育辅导机构的广告和网站。除了百度百科和百度自己的百家号,我们很难找到我们想要的知识、有效的信息。
很多人说,技术无罪,商业无罪,罪犯持械伤人,不是器械的错;百度打造了一个商业化的平台,有人借此牟利,有人借此害人,不是百度的错。这话属于耍流氓——公司者,“公”司也,是属于社会的财富、生产力和生产资料,不是一个人的私产。公司天生就有社会属性,就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平台垄断了资源和流量,那么自然就要为你的所有用户负责。没有千千万万的用户,你的流量红利来自哪里?
说技术无罪、商业无罪、平台无罪的,就等于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而滴滴平台不需要负责一样!
【提问】:李彦宏从中国互联网的先驱,沦落到如今地步,是什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