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本和巨头来说,专利组合是一种“武器”,用来遏制后来的挑战者、竞争者,这就是所谓知识产权的“保护主义”实质,如果我们维护这样的制度,究竟是驱动创新还是相反呢?
当先行者可以垄断知识维持大而不倒,甚至经常吞并对手,无法承担维权成本的中小企业反而不断被巨头“山寨”,
那么新的行业、新的企业就无法涌现,当行业缺乏发展和创新,最终受损的反而是巨头们自己。
这个道理,欧美的有识之士其实自己也很明白。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吴修铭的文章《保护Facebook,就是保护未来不属于中国吗?》同样刊载于纽约时报,就比弗里德曼的文章深刻得多。
最终,资本和巨头还是认识到“保护主义”并不可取,合作与开放始终是更好的选择,
并开始鼓励各个行业的应用创新加入自己的生态体系,巨头将自己的各种能力和知识开放给中小企业,让他们成为自己生态圈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