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为发达国家,受益于世界各地的人才,从共通的人类知识基础出发,经过长期的探索,已经走通了许多路,直达各种应用技术的彼岸,并确立了一条条商用的航道。在这些路上,美国的资本和巨头设立了大量的路障,名为专利,如果后来者要通行,对不起,请交买路钱。
人类面对的是同一个客观世界,不仅底层的知识是共通的,能够走通的大路其实也是很有限的。后来者可以选择的只有学习,在一边交买路钱,一边学习的过程中,从一些主干道中开辟出新的小路,绕过了原来的一些路障,并遵照规则,也设下了自己的专利,这就是中国公司遵守知识产权规则,并在这个规则下渐渐长大,逐渐大到让美国感到压力的历史过程,作弊者是不可能有开出新路的能力的。
对资本和巨头来说,专利组合是一种“武器”,用来遏制后来的挑战者、竞争者,这就是所谓知识产权的“保护主义”实质,如果我们维护这样的制度,究竟是驱动创新还是相反呢?当先行者可以垄断知识维持大而不倒,甚至经常吞并对手,无法承担维权成本的中小企业反而不断被巨头“山寨”,那么新的行业、新的企业就无法涌现,当行业缺乏发展和创新,最终受损的反而是巨头们自己。这个道理,欧美的有识之士其实自己也很明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吴修铭的文章《保护Facebook,就是保护未来不属于中国吗?》同样刊载于纽约时报,就比弗里德曼的文章深刻得多。
最终,资本和巨头还是认识到“保护主义”并不可取,合作与开放始终是更好的选择,并开始鼓励各个行业的应用创新加入自己的生态体系,巨头将自己的各种能力和知识开放给中小企业,让他们成为自己生态圈的一员。高通对使用其专利技术的手机按售价抽税,被苹果指责为“拿枪顶着整个行业的脑门”,而苹果在自己的生态体系中通过更互利共赢的方式大量获取服务费用,则相比高通的“暴君”形象更似“仁君”,谷歌那种系统开源的方式更进一步,获利也更巧妙和隐蔽,可以说,美国科技公司的行动和选择已经证明,创新来自开放与合作,“保护主义”是历史的古董,相比政客,这些清醒的科技巨头也正是美国今天依然强大的原因所在。